蒋某众等149名违法行为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之规定和《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要求,对你们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和发生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违法,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且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大队邮寄送达违法处罚告知书满30日后仍未来接受处理的,现公告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告期为七日,公告期届满后仍不到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来接受违法处理的,我们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将相关信息纳入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特此公告。
违法行为人名单见附表。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2月21日

责编:丰凯莉
来源: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陈远到鼎城区融媒体中心调研
何朝辉带队赴北京、武汉开展招商考察
陈远开展“一严八治”行动明察暗访
陈远主持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
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鼎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鼎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常德市鼎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下载APP
分享到